香港立法會通過「劏房禁令」,將淘汰不合標準的超小住宅


香港立法會在9月26日通過一項旨在改善當地「樓宇分間單位」(俗稱劏房)居住條件的法案。目前,香港約有22萬居民生活在這樣的居所中。

這項新法規強制規定了最低面積要求和其他標準,例如:必須具備獨立衛浴和可開啟的窗戶。據估計,現存的劏房中,約有25%的面積低於新規定的8平方公尺(約2.42坪)最低標準。

房東將有一段寬限期進行整修,否則將面臨最高30萬港幣的罰款和監禁處分。為配合這項政策,政府計劃在未來五年內興建18萬9千個公營住宅單位。不過,這項法規並不適用於被視為更極端惡劣居住形式的「籠屋」(一種用鐵絲網包圍床位的特殊居住形式,常出現於香港地狹人稠與房價又高的地區)。

儘管新政策旨在改善人權,外界仍持續擔憂租金可能上漲,以及低收入居民未來的居住問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