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幾天,如果你有看CNN或BBC新聞的習慣,一定會很沮喪。七月二十一日,倫敦又有四起爆炸;二十二日,倫敦的便衣警察殺死了一個人;二十三日,埃及又發生了大爆炸案。看起來,這個世界已經相當失去控制了。
英國一直是一個非常文明的國家,他們的警察一直是不帶槍的,因為兇殺案也很少與槍有關。當年在美國殺害馬丁路德金的兇手在倫敦落網,這個兇手當然帶了槍,但是去逮捕他的英國警察仍然沒有帶槍。我曾研究過他們如何做到的,的確令人佩服。美國警察不僅個個帶槍,而且也動輒開槍。英國在這一方面,向來顯示它是一個非常文明的國家。
可是,這一次,英國的便衣警察槍殺了一個並未帶槍的人,何況在他們開槍殺死他以前,他已經被推倒在地了。依據常理,警察一旦能有效控制嫌疑犯,就不能對嫌犯開槍;即使開槍,也絕不可以朝致命部位。這次英國警察一連開了數槍,幾等於格殺勿論,這種做法,在全世界都屬少見。
最令我不解的是,如果此人是位自殺性攻擊的嫌疑犯,為何要加以殺害呢?留下活口不是一件重要的事嗎?
倫敦的地下鐵,在二次世界大戰時,一直是躲避空襲的地方,也因此是最安全的地方。曾幾何時,倫敦的地下鐵已經變成了人人提心吊膽的地方。
這次倫敦警察的格殺勿論做法,已引起了舉國震動,因為這充分表示英國已經不是英國了。格殺以後,英國政府遲遲不召開記者會,後來召開卻語焉不詳。警方公布了上次炸彈攻擊的四名嫌犯照片,可是又說這次被擊斃的人不是四人之一,也沒有在被殺的人身上找到任何與炸彈有關的東西。
英國歷史上,還有一件非常值得他們引以為傲的事:大憲章的誕生。大憲章在公元一二一五年,由英王約翰簽署,這個大憲章中明文規定,非經審判,不得入罪,遑論剝奪人身自由;而且所謂審判,也一定經由正當而且法定的程序。這種想法,已是普世的標準想法,可是英國現在可以對外國人無限期的拘留,也無須起訴,當然也無所謂審判了。
不輕易帶槍,一直是英國警察的特色。未經審判就不得入罪,也一直是英國保障人權的做法。遺憾的是:這些都因為英國遭受恐怖攻擊而成為歷史。我們不禁要問,英國是否要將時鐘的指針倒撥?人類是否要走回比較黑暗的時代?
這次被殺亞洲籍年輕人,看起來是回教徒,我們可以想像得到英國回教徒對這件事的反應,他們認為他們將來很可能成為警察格殺勿論的下一個對象。恐怖分子的最終目標,不是摧毀某一個國家,他們最大的心願乃是人類的互相猜疑和仇恨。從目前的發展來看,他們是成功的。因為每一次恐怖攻擊都引起政府採用更強烈的反恐措施,但卻產生了更大的仇恨。
非暴力和保障人權都是人類文明進步的象徵,如果因為恐怖攻擊,而使西方政府反應過度,不僅不能消滅恐怖分子,反而使人類文明大幅度退步。人類文明得來不易,一旦倒退,不知何時才能恢復。最遺憾的是,人類文明退步以後的社會,一定是一個更加充滿暴力的社會,因為人類會有一個觀念:惟有暴力才能解決問題。
一連三天的新聞,都顯示我們的世界已在失控之中,失控的世界源自於失控的領袖。反應過度絕對是失控的現象。埃及大爆炸以後,貝魯特又發生大爆炸。值得我們觀察的是:世界領袖們能不能冷靜而理智地處理恐怖攻擊事件。如果他們已經失控,喜歡看暴力電影的人有福了,他們只要看國際新聞,就可以得到滿足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