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際觀專欄 (65) 英國的空棺材

有一個英國老婦人,她有一個兒子,在出生七天以後就去世。她曾經到醫院去要求看到兒子的遺體,但是她認為她所看到的不是她兒子的遺體,因為頭髮顏色不對。因此在下葬的時候,她要求開棺,卻被拒絕。當時醫生說她悲痛過度。

她花了42年的功夫,一直打官司要求開棺,前些日子法院判決可以開棺檢查,而且派了一位教授來看,這位教授是遺體的專家。開棺以後,這位教授說,絕對沒有遺體,只有一頂帽子、一件衣服、一個十字架以及一個名牌,名牌上的名字還拼錯了。對於這位年長的婦人來說,這真是情何以堪。

很顯然地,醫院將這個嬰兒的遺體拿去做研究了。這是很難懂的事情。英國是一個講究法律的國家,醫院絕對不可以做這種事情,而且還要串通葬儀社。但是英國的報紙認為這不是一個個案,顯然當時很多醫院做了這種事。根據2011年的官方調查,英國醫院中保存了十萬個人的器官,而且絕大多數都在15個醫院中。

很早以前,醫生想做人體解剖的工作,但教會反對。後來教會開明了,醫生可以做解剖的工作。但是遺體解剖也要得到家屬及死者的同意。

美國也發生過類似的事情,有一隻鄉下的狗在荒野裡挖掘,找出了一個頭骨,嚇壞了牠的主人。警察在當地找到了139具屍體,原來是一家火葬公司沒有火化所有的遺體,有的遺體就被埋在荒野。這樣當然就省了很多錢,可是可憐的死者家屬中,有人拿到的不是親屬的骨灰。

我們不應該崇拜任何外國,沒有一個國家是十分完美的。我們也應該知道我們自己活在一個很好的國家中,至少從來沒有聽過空棺材的事情。我們也會親眼看到遺體火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