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年金改革的幾個問題

各位同學,我有幾個問題:

1. 政府說年金改革以後,33年以後破產,所以現在還來得及拯救,可是33年以後的政府會得遵守我們訂出來的辦法嗎?現在的政府可以否定33年前的辦法,為什麼他們不能呢?

2. 假設我們一個人每個月將所得的6%存到一個基金,你的雇主存4%,基金可以生利息,也可以經由投資賺錢。工作40年以後,你所存進去的基金可以使你很舒服地生活至少30年嗎?

3. 如果第二個問題的答案是YES,那為什麼還要政府來管這件事?我們自己管就可以了!

我還是請各位想想看第四個問題:

4. 美國有相當多的人贊成小政府主義,認為很多事情都該自己負責,不該要求政府來做。所以先進國家中只有美國和日本有相當好的私立大學,加拿大沒有,全歐洲沒有。美國到現在沒有真正的全民健保,川普的新健保政策會使2200萬人失去保險,可是美國人都在交社會安全稅金,這個稅金使得他們老了以後可以生活得還算安定而舒適。關於這一個稅金,從來沒有人提議要將它民營化,也就是說,絕大多數的美國人都仍然認為社會安全稅金最好交給政府。我的問題是:為什麼?

我這個人就是常常會很好奇,這實在是很不好。可是這四個問題困擾了我很久,我雖然自己有了答案,還是希望你們先給我答案,以免我胡思亂想,完全想錯了。

李家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