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年國教,一廂情願的理想

今天有兩則新聞,都是有關國人權益的。一則是在民國一○二年,高速公路將取消人工收費,另一則是在民國一○三年,十二年國教一定要實施。對於前者,交通部說要立法,在修法前必須取得社會共識。

取消人工收費,並非相當可怕的事,但是交通部仍說要得到社會共識,並且要等修法成功才能實施,但是十二年國教,就完全不同了。

這件事,攸關下一代莘莘學子的權益與教育品質,是人人都該感到緊張的事,教育部卻能逕自下達命令,奇不奇怪?

十二年國教,如採大學區制,有孩子恐怕會被派到非常偏遠的學校去,比方說,台中市區的學生可能會分發到埔里去,這樣,家長可以接受嗎?

十二年國教,看來很多學生會由抽籤決定上哪一所學校,我只能說,這是一件大工程,也是不可能令人滿意的,抽籤不能同時進行,可想而知的是:大批孩子要一個一個地來抽,但抽籤次序呢?誰有權決定抽籤次序呢?我們又要有一個抽籤來決定抽籤次序了。

學生家長的反彈,絕對會造成社會的不安,但更重要的是:十二年國教對於教育的品質,有利還是有害?

這才是教育當局最該注意的事,如果我知道將來升學要由抽籤決定,我會用功嗎?教育部一定要回答我這個問題。

對於有希望能進入明星學校的學生,他們的升學壓力減少了嗎?明星學校的數目有限,很多功課好的同學,發現想進的學校少了,他們只有更加拚命。

十二年國教能減少補習班嗎?在此提出一個警告,過去政府所有的教育改革,都未能減少補習班,反而使補習班的生意越來越好。

北北基事件應該給政府一個警愓,一個技術上的失誤,造成如此大的民怨。在我看來,十二年國教的影響,遠遠大於北北基的改革,政府不僅要注意人民的權利,更應該注意到這件措施,會不會大幅度地降低學生的程度,這是大事,不能一廂情願在「理想」的大旗下貿然實行。

既然取消人工收費,都要取得社會共識,經過修法才能實施;為何十二年國教,可以一宣布就實施?學生的教育決定他未來的命運,也決定國家的命運,政府必須小心從事,一旦失誤,對國家的損失,恐怕是難以想像的。

立委們,為何你們不注意這件事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