聯合航空闖了大禍,它的股票大跌,連白宮發言人都表示對聯合航空的作為感到憂心,幾乎全世界的媒體都在報導這家航空公司的事情。可是對我來講,我一直非常好奇的是這件事情在法律上的問題。
美國的法律准許航空公司超賣,發生超賣航空公司會設法說服旅客讓出位子出來,如果沒有人願意讓,航空公司就抽籤決定什麼人要讓,當然還是可以談賠償價錢。一旦被抽中的人就是不肯讓,航空公司有沒有權利動用警察來強迫這位旅客下機?我想美國的法律絕對沒有准許任何航空公司如此做,因為這位旅客可能要去目的地接受開刀的手術、參加婚禮而且自己是新郎,或者是要到某某學術的會議上發表主題演講,當然也可能要去開一家公司的董事會,如果不出席會有嚴重的負面後果,所以我實在不能相信航空公司有權利強迫旅客下機。
我認為凡是付了錢的旅客,當然有權不下飛機,超賣的事是由航空公司引起的,他們要想辦法解決。
換句話說,這一位被強迫下機的旅客僅僅是不合作而已,並沒有犯法,所以問題就是警察可不可以干預這件事?在我看來這件事情是航空公司內部的私事,航空公司應該自己設法解決這個問題,警察只能依法行事,也沒有什麼義務要來調解一件私事,比方說夫妻吵架,警察也不能管,他只能勸架;但是如果有一方用刀威脅對方,那就是兩回事了。所以令我不解的是,為什麼警察會管這件事?根據媒體,這位警察被停職,實在倒楣,我覺得他實在是糊塗,他根本就不該管的。
可是最奇怪的是,這件事情其實並不是超賣,而是有四位聯航的職員要上機,這就更加奇怪了。法律上是說你可以超賣,我不相信法律上說聯航的職員可以將旅客趕下機。一直到現在聯航沒有解釋為什麼這四位職員要上機,有什麼緊急任務?如果是管理的職員,絕對可以用電話或者視訊會議來解決問題;如果是維護工程師,搭機的目的是要去修護哪一架飛機,這又奇怪了,因為聯航是一家大公司,這種工程師應該到處都有,不能臨時還要從別的地方調兵遣將來解決問題。
這四位職員中,有三位可以上機,只有一位無法上機,這一位也可以抽籤不要去了。其實這四位職員上機以後,有一些旅客過來辱罵他們,他們也是可憐,惹出這麼大的麻煩。
事件發生以後,聯航的處理不當,造成如此嚴重的股票大跌,這又令我感到奇怪了,因為聯航是大公司,大公司最怕的是不好的公關形象,如此的處理難道不想到後果嗎?如果一開始就努力地道歉,也許不至於搞成這個樣子。
還有一件怪事,那就是這架飛機的機長怎麼這麼糊塗?我以為機長都是很能幹的人,不僅會駕駛飛機,也都會處理各種事件,他應該對所有飛機裡面發生的事情負責。事情發生以後,聯航的總裁出來發言,如果機長早一點道歉,我相信問題一定不會如此嚴重,可見得任何人除了專業能力高強以外,也應該是能夠處理各種事件的人。